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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王雪 2019-07-01 10:20:05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现有文学系、导演系、摄影系、电影学系、影视技术系、表演学院、声音学院、美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摄影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视听传媒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职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院系及研究生院和基础部,涵盖了电影创作的每一个行当,囊括了电影创作的全部环节,是唯一能独立进行故事片长片、动画片长片创作的院校。

2019年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办学层次学制(年)招 生 专 业招生名额备注
大学本科(高中起点)5表 演100各招生专业的专业加试均在本院进行。
大学本科(大专起点)2.5表 演40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制作)90
戏剧影视导演(剧作)70
大学专科(高中起点)2.5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20

注:以上各专业括号内的名称为学习培养方向;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准文件为准。

招考期间本院不提供任何纸质版资料,所有考生敬请关注本院及专业加试报名网站(网址见文末),一切消息均在网上发布。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大学本科(高中起点)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大学本科(大专起点)的考生必须是已

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各专业均在北京报名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 被各类高等院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未满两年者;

△ 2016 年后参加高考及各类学校入学考试舞弊被取消录取资格者;

△ 其他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不能报考者。

三、报名

本院属于艺术类院校。考生必须经过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和本院专业加试报名才能参加考试。

(一)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

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及北京市各区县成招办负责组织。报考本院的考生必须经过北京市成人高考考试。相关招考信息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 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

(二)专业加试报名:

报考本院的考生都应具备所报专业的专业水平,且必须持完成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后取得的“报名复核单”,按要求到本院完成专业加试报考:

本院专业加试确认报名均为考生亲自面报,不接受其他形式。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不予补报。

考生专业加试报名原则上每学历层次限报一个专业,以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复核单”第一志愿为准。如考试时间有冲突,请考生自行取舍。

四、考试

(一)北京市成人高考:(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 准。网址:http://www.bjeea.cn或 http://www.bjeea.edu.cn)

(二)专业课加试:

报考本院的考生必须在本院参加由本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试科目:

层次招 生 专 业专业加试
考试科目地点
大学本科(高中起点)表 演初试:朗诵(仅限小说、散文,不带伴奏)。声乐、形体科目为特长展示性项目,不做必考项目。复试:表演命题小品。本院
大学本科(大专起点)表 演初试:朗诵(仅限影视剧人物独白、戏剧人物独白、散文、小说)、命题表演练习。形体、声乐为特长展示性项目,不做必考项目。复试: 文艺综合知识(笔试)本院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制作)初试: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本院
戏剧影视导演(剧作)初试: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本院
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初试: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本院

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33 号)等执行。

考生在参加专业加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专业加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录取

1、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对北京市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12 月,专业加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于 2019年底在本院或专业加试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毕业

合格毕业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获取资格者由北京电影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以下为 2017 年学费标准,2019 年录取考生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机关批准标准收取。)

1、大学本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7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5 次缴纳。

2、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0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3 次缴纳。

3、大学本科(大专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0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3 次缴纳。

注: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取消学籍。

八、其它

1、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1、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

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非表演类相关专业入学后须自备电脑等相关学习设备。

4、本招生简章各项条例如有调整,将在本院或专业加试报名网站公布,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本院网址:http://www.bfa.edu.cn/yx/jxjyxy.htm

专业加试报名网址:http://jxjy.bfa.edu.cn/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6、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北京电影学院 A401(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联系电话:010-82045802

Email: cec@bfa.edu.cn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新出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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