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宁夏医科大学 2019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0 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 校 概 要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宁夏医科大学。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升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习形式:业余。
第七条 招生代码:10752
第八条 校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 邮编:750004
第九条 专业设置:医学类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5 个专业;文史类设:中医学专业;经济管理类设:药学专业。专科理工类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等 五个专业。2020年学校面向全区及周边省区招生。
组 织 机 构
第十条 宁夏医科大学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年度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报 考
第十二条 8 月中旬起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http://www.nxjyks.cn/)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本人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考试费,进行资格审查、信息采集);9 月底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录 取
第十三 条 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 条 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五 条 录取时最低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满足调档比例时,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其 它
第十六条 本科医学类专业考试科目:医学综合、政治、英语;文史类中医学专业考试科目:大学语文、政治、英语;经管类药学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政治、英语;成人专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经网上审核合格方能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达到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及学位授予有关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cjxy.nxmu.edu.cn
邮编:750004 电话:0951-4083745 、0951-4091964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692 号宁夏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宁夏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专科升本科(专升本)招生专业表
※ 我校严格按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专科升本科、专科:2600 元/ 人• 年。
如录取人数不足开班人数,我院将做专业调整。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的专科毕业生。
报考专科的考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医学中专毕业生或已经取得助理职业医师 (护师) 及以上资格,方能报考。
继续教育学院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692 号
联系电话:0951-4091964 408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