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在山西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山西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山西省报名。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市报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生活)和本省跨市报名的考生,凭本人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