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了今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的一些条件,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黑龙江自考护理学专业毕业申请需要哪些要求,本文由学梯网小编整理发布,仅供参考。
凡2001年(含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在学信网上申请认证。学历认证网上申请操作步骤见“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http://www.hljbys.org.cn/shownews.aspx?id=5646)”。咨询电话:400-616-5567、0451—82280922。
考生修改身份证号升位信息,在提交完修改信息后应到首次报名招考办确认,报名招考办按照身份证原件复核“19+最后一位”,无误后进行确认。如果考生同时需要办理本科资格审查、免考等事宜,则将修改身份证号升位信息材料一并上交招考办,招考办核实无误后,填写《2018年下半年修改自然信息登记表》(见官网附件1)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如果考生没按以上时间规定或因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原因不能办理毕业手续的,将延期至2019年上半年重新网上申请毕业。
考生完成本专业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在5月底、12月初报名期间登录自学考试网报系统进行提交毕业申请,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相关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登记手续(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逾期延至下一次办理。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