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科目全部通过后,什么时间申请毕业有效,有时间限制吗?没有。自考申请毕业的时间是每年的5月和11月,下面是2018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
2018湖北自考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毕业
自考一般5月和11月可以申请毕业。
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4-15日、10月20-21日;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1-22日、10月27-28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科、专升本)汇总表,其他专业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如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报考。
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以上是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毕业申请事项以报考简章为准。欢迎访问学梯网,小编将为大家带来更多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习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