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学考试申请时间为12月25-12月27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于2018年下半年天津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流程,供参考。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 申请毕业的考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 .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12月25日(周二)12:00至12月27日(周四)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2019年1月28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
1.申请毕业的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认真仔细审核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
2.“个人档案”中“联系电话”应为毕业生本人手机号码(毕业审核过程中需及时联系考生本人),如果不是本人手机号码,须在“联系电话”栏目中进行修改。
3.“个人档案”中毕业生如发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考生需到区自考办上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改表”。由区自考办进行核验后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考生本人注意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考生本人不认真仔细核查,因错误信息造成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特别提示集体办理毕业的单位注意:必须与考生本人确认毕业信息的准确性,并保留与考生本人信息确认无误的凭证。如因此项工作的疏漏而造成的错误结果,其后果将由集体单位负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学历。
国家承认学历:泛指符合国家政府机构和教育机关部门认可的并具备符合条件的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参加天津自学考试的考生通过了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并副署专业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专科或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