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每年报名时间有所不同,详细报名时间请以官网为准。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北京市户籍。
证明为《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证明为《北京市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相关说明
1.以上证件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2.已经注册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继续报考。
3.新生注册、现场确认和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当期报考通知。
一般来说,任何学历都可以报考自考专科,但是报考自考本科则需要具有承认的专科(含)或以上学历。北京自考允许专科与本科同时报考学习,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否则会影响本科毕业。但如果考生只有初中或者高中学历,建议先从专科报考,这样学习才会循序渐进。
港澳(地区)居民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在京工作相关证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