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11月25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进行申请。
(一)11月25日9时—29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11月25日—12月3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12月4日—12月6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12月9日—2020年1月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毕业生复审、打印盖章、扫描、上报数据等工作。
自考网上申办是这样规定的:为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毕业生基本信息的修改有权限规定。如考生发现性别、身份证、专业代码、地址等信息(姓名除外 )有错误,本人可自行在网上进行修改或选择;姓名错误,考生则无权修改,应在《毕业生申报表》中予以说明,并在现场确认时提出,由档案所在地自考办报省自考办统一修改。
遗失自考档案的毕业生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省招生考试基地,,由所在省招生考试服务站进行自考档案复印工作。
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丢失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咨询所在市自考部门) ,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査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査符合条件者,发给有关表格,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