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原定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已经发布,如有最新关于延迟等信息请以最后公布的为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考试时间安排的意见,商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学历有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之分,两种学历定义分别如下:
第一学历:所谓第一学历原本是指由各省市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现今通常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包括2016年后非全日制政策改革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则为第一学历。即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
第二学历:第二学历有两种获得方式,一是指在修读普通全日制统招(第一学历)学历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获得的学历;二是在获得全日制统招学历后,在职获得的非统招学历,包括成人教育(业余、函授、半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广播电视大学(电大)和远程教育(网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