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代码 | 新专业名称 | 原专业名称 | 类别 | 时 间 | 主考院校 | |||
10月17日 | 10月18日 | |||||||
9:00-11:30 | 14:30-17:00 | 9:00-11:30 | 14:30-17:00 | |||||
630201 | 金融管理 | 金融 | 专 |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0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00055企业会计学 |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山东财经大学 |
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066货币银行学 | |||||||
00075证券投资与管理 | 04729大学语文 | |||||||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当期准考证(自行打印)。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成绩发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请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请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请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